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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不能脫離國情
據新華社電 近日,中央審議通過瞭《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意見》出臺背景如何?主要內容是什麼?有哪些政策創新?如何貫徹落實好《意見》?記者就此采訪瞭農業部部長韓長賦。
問:《意見》的主要政策取向是什麼?
答:《意見》的著眼點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推進現代農業發展。二是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三是堅持一切從國情和農村實際出發。
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發展是客觀趨勢,但不能脫離實際、房貸新北石門房貸車貸屏東滿洲車貸脫離國情,片面追求流轉速度和超大規模。
問:如何準確理解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
答:當前,在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背景下,大量人口和勞動力離開農村,原來傢傢戶戶都種地的農民出現瞭分化,承包農戶不經營自己承包地的情況越來越多,在大多數地區,承包權與經營權分置的條件已經基本成熟。實現土地集體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這是引導土地有序流轉的重要基礎。
《意見》明確提出,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引導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首先要維護好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其次,要保障好土地承包權。《意見》指出,要抓緊抓實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妥善解決農戶承包地塊面積不準等問題;要完善承包合同,健全登記簿,頒發權屬證書,強化土地承包經營權物權保護。總之,三權分置是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實踐探索,體現瞭中國特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理論創新。
問:近年來社會上對未來"誰來種地"問題十分關註,請問《意見》提出瞭哪些應對措施?
答:《意見》提出,建立新型職業農民制度,培育新的種地人。包括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積極培養專業大戶、傢庭農場經營者等新型職業農民。引導土地資源流向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使願意種地的人能獲得更多的土地經營權。
《意見》主要從財政、金融、用地、稅收等方面提出瞭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扶持政策。如支持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優先承擔涉農項目,新增農業補貼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傾斜,引導金融機構建立健全針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信貸、保險支持機制,要求各地在年度建設用地指標中單列一定比例專門用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配套輔助設施等。
問:為什麼要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意見》對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提出瞭哪些要求?
答:加強對承包地的保護,是促進土地流轉起來,形成規模經營的重要前提。過去,對農戶承包地主要是按照合同進行管理,存在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空間位置不明、登記簿不健全等問題。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一是針對現實矛盾,解決好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空間位置不明等問題;二是按照《物權法》要求,完善合同、健全登記簿、頒發權屬證書,確認農戶對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各項權利。這是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重要基礎,是開展土地經營權流轉的重要前提,也是調處承包糾紛、開展抵押擔保、落實征地補償的重要依據。
健全登記制度,強化對農戶承包地權益的保護,當前最重要的抓中壢利率多少免費諮詢試算手就是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問:當前,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情況如何,為引導有序流轉《意見》提出瞭哪些具體措施?
答:近年來,農村土地流轉呈加快之勢。從總體上看,我國農村土地流轉總體上平穩健康,但也存在一些需要重視和解決的問題。如有的地方強行推動土地流轉,片面追求流轉規模、比例,侵害瞭農民合法權益等。
針對上述問題,在總結基層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意見》提出瞭四個方面的具體措施:一是堅守土地流轉的底線。要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堅持依法自願有償,保護農民承包權益,不能搞大躍進,不能搞強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揮。要確保流轉土地用於農業生產,重點支持糧食規模化生產。二是鼓勵創新土地流轉形式。鼓勵農民以多種形式長期流轉承包地,鼓勵通過互換解決承包地細碎化問題,穩步推進土地經營權抵押、擔保試點,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等。三是嚴格規范土地流轉行為。尊重農民在流轉中的主體地位,村級組織隻能在農戶書面委托的前提下才能組織統一流轉,禁止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名義將整村整組農戶承包地集中對外招商經營。四是加強土地流轉服務體系建設。
問:近年來,工商企業進入農業引起社會廣泛關註,對如何引導好並防止"非糧化"、"非農化"等問題,《意見》有何規定?
答:我國農村缺資金、缺人才,缺先進的管理,為發展現代農業,工商企業進入農業是必要的。從實踐情況看,工商企業直接租地經營,有利有弊,好處是可以帶來優良的品種、先進的技術和經營模式,不好的是擠占農民就業空間,容易加劇"非糧化"、"非農化"傾向。
為鼓勵流轉土地用於糧食生產,《意見》提出,一是通過新增補貼向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傾斜、優先安排農機具購置補貼、開展生產者補貼試點、目標價格保險試點、營銷貸款試點、逐步實現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願保盡保"等措施,重點扶持糧食規模化生產;二是通過糧食主產區、糧食生產功能區、高產創建項目實施區的產業規劃和相關農業生產扶持政策引導經營主體生產糧食;三是通過合理引導土地流轉價格,以降低糧食生產成本,穩定糧食種植面積。可以采取停發糧食直接補貼、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等措施,遏制撂荒耕地。
為防止工商企業下鄉引發"非農化",《意見》明確:一是鼓勵工商資本發展良種種苗繁育、高標準設施農業、規模化養殖和開發農村"四荒"資源等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農業。二是對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地加強監管和風險防范。包括,要求各地對工商企業長時間、大面積租賃農戶承包地有明確的上限控制;建立健全資格審查、項目審核和風險保障金三項制度,嚴格準入門檻,加強事後監管;定期對租賃土地企業的農業經營能力、流轉承包地用途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查處糾正違法違規行為等。
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不能脫離國情
據新華社電 近日,中央審議通過瞭《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意見》出臺背景如何?主要內容是什麼?有哪些政策創新?如何貫徹落實好《意見》?記者就此采訪瞭農業部部長韓長賦。
問:《意見》的主要政策取向是什麼?
答:《意見》的著眼點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推進現代農業發展。二是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三是堅持一切從國情和農村實際出發。
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發展是客觀趨勢,但不能脫離實際、房貸新北石門房貸車貸屏東滿洲車貸脫離國情,片面追求流轉速度和超大規模。
問:如何準確理解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
答:當前,在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背景下,大量人口和勞動力離開農村,原來傢傢戶戶都種地的農民出現瞭分化,承包農戶不經營自己承包地的情況越來越多,在大多數地區,承包權與經營權分置的條件已經基本成熟。實現土地集體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這是引導土地有序流轉的重要基礎。
《意見》明確提出,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引導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首先要維護好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其次,要保障好土地承包權。《意見》指出,要抓緊抓實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妥善解決農戶承包地塊面積不準等問題;要完善承包合同,健全登記簿,頒發權屬證書,強化土地承包經營權物權保護。總之,三權分置是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實踐探索,體現瞭中國特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理論創新。
問:近年來社會上對未來"誰來種地"問題十分關註,請問《意見》提出瞭哪些應對措施?
答:《意見》提出,建立新型職業農民制度,培育新的種地人。包括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積極培養專業大戶、傢庭農場經營者等新型職業農民。引導土地資源流向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使願意種地的人能獲得更多的土地經營權。
《意見》主要從財政、金融、用地、稅收等方面提出瞭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扶持政策。如支持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優先承擔涉農項目,新增農業補貼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傾斜,引導金融機構建立健全針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信貸、保險支持機制,要求各地在年度建設用地指標中單列一定比例專門用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配套輔助設施等。
問:為什麼要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意見》對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提出瞭哪些要求?
答:加強對承包地的保護,是促進土地流轉起來,形成規模經營的重要前提。過去,對農戶承包地主要是按照合同進行管理,存在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空間位置不明、登記簿不健全等問題。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一是針對現實矛盾,解決好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空間位置不明等問題;二是按照《物權法》要求,完善合同、健全登記簿、頒發權屬證書,確認農戶對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各項權利。這是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重要基礎,是開展土地經營權流轉的重要前提,也是調處承包糾紛、開展抵押擔保、落實征地補償的重要依據。
健全登記制度,強化對農戶承包地權益的保護,當前最重要的抓中壢利率多少免費諮詢試算手就是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問:當前,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情況如何,為引導有序流轉《意見》提出瞭哪些具體措施?
答:近年來,農村土地流轉呈加快之勢。從總體上看,我國農村土地流轉總體上平穩健康,但也存在一些需要重視和解決的問題。如有的地方強行推動土地流轉,片面追求流轉規模、比例,侵害瞭農民合法權益等。
針對上述問題,在總結基層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意見》提出瞭四個方面的具體措施:一是堅守土地流轉的底線。要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堅持依法自願有償,保護農民承包權益,不能搞大躍進,不能搞強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揮。要確保流轉土地用於農業生產,重點支持糧食規模化生產。二是鼓勵創新土地流轉形式。鼓勵農民以多種形式長期流轉承包地,鼓勵通過互換解決承包地細碎化問題,穩步推進土地經營權抵押、擔保試點,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等。三是嚴格規范土地流轉行為。尊重農民在流轉中的主體地位,村級組織隻能在農戶書面委托的前提下才能組織統一流轉,禁止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名義將整村整組農戶承包地集中對外招商經營。四是加強土地流轉服務體系建設。
問:近年來,工商企業進入農業引起社會廣泛關註,對如何引導好並防止"非糧化"、"非農化"等問題,《意見》有何規定?
答:我國農村缺資金、缺人才,缺先進的管理,為發展現代農業,工商企業進入農業是必要的。從實踐情況看,工商企業直接租地經營,有利有弊,好處是可以帶來優良的品種、先進的技術和經營模式,不好的是擠占農民就業空間,容易加劇"非糧化"、"非農化"傾向。
為鼓勵流轉土地用於糧食生產,《意見》提出,一是通過新增補貼向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傾斜、優先安排農機具購置補貼、開展生產者補貼試點、目標價格保險試點、營銷貸款試點、逐步實現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願保盡保"等措施,重點扶持糧食規模化生產;二是通過糧食主產區、糧食生產功能區、高產創建項目實施區的產業規劃和相關農業生產扶持政策引導經營主體生產糧食;三是通過合理引導土地流轉價格,以降低糧食生產成本,穩定糧食種植面積。可以采取停發糧食直接補貼、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等措施,遏制撂荒耕地。
為防止工商企業下鄉引發"非農化",《意見》明確:一是鼓勵工商資本發展良種種苗繁育、高標準設施農業、規模化養殖和開發農村"四荒"資源等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農業。二是對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地加強監管和風險防范。包括,要求各地對工商企業長時間、大面積租賃農戶承包地有明確的上限控制;建立健全資格審查、項目審核和風險保障金三項制度,嚴格準入門檻,加強事後監管;定期對租賃土地企業的農業經營能力、流轉承包地用途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查處糾正違法違規行為等。
新聞來源http://fs.house.sina.com.cn/news/2014-10-18/143045305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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